中共中央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同济医学院关工委编辑录入:OY 2015/7/31 10:12:21 422
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郭伯雄组织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严重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4月9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郭伯雄进行组织调查。经查,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方面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会议认为,严肃查处郭伯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坚定政治决心,表明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全党全军必须充分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任何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高中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发挥法规纪律的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反对腐败,自觉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7月30日,中央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严重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这一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坚定决心,表明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批重大案件得以查处,一批腐败分子纷纷落马。我们横下一条心来反腐败,绝非一时兴起,也不是和谁过不去,而是要承担起历史和人民赋予的责任。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也要得罪听党话、守规矩的广大党员干部,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民心账、政治账。
坚决惩治腐败,不是权宜之计;查处腐败问题,也不搞“适可而止”。继徐才厚之后,“八一”前夕宣布查处郭伯雄,这再次表明,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军中也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任何人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谁都不能心存侥幸心理,谁都不要指望法外开恩。“诛一恶则众恶惧”,把反腐败利剑举起来、用起来,就是要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这是我们党践行根本宗旨、维护人民利益、巩固执政地位、夯实执政基础释放的重要信号。
反对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铁腕反腐才能凝聚党心民心。依法严惩腐败、清除害群之马,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发挥法规纪律的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不断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反对腐败,自觉抵御各种诱惑、经受各种考验,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015年07月30日22:03 来源:人民网
郭伯雄,男,汉族,1942年7月生,陕西礼泉人,196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8月参加工作,1961年8月入伍,解放军军事学院完成班毕业,大专学历。
1958—1961年 陕西兴平县四○八厂工人
1961—1964年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八连战士、副班长、班长
1964—1965年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八连排长
1965—1966年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政治处宣传股干事
1966—1970年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司令部作训股参谋
1970—1971年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司令部作训股股长
1971—1981年 陆军第十九军司令部作训处参谋、副处长、处长
1981—1982年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参谋长
1982—1983年 兰州军区司令部作战部副部长(1981—1983年解放军军事学院学习)
1983—1985年 陆军第十九军参谋长
1985—1990年 兰州军区副参谋长
1990—1993年 陆军第四十七集团军军长
1993—1997年 北京军区副司令员
1997—1999年 兰州军区司令员、军区党委副书记
1999—2002年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解放军常务副总参谋长、总参谋部党委副书记
2002—2003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2003— 中央政治局委员(至2012年11月),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至201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至2013年3月)
中共第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五届四中全会增补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十六届一中全会任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十七届一中全会任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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