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带盖"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最高罚200元
来源:同济医学院关工委编辑录入:OY 2014/11/30 10:03:08 759
新京报讯 明年6月1日起,北京市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禁烟场所吸烟最高可罚200元。昨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与《条例》修改稿变化最大的是,最终通过的《条例》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全部纳入禁止吸烟范围。也就是说,所有“带顶带盖”的公共和工作场所都不允许吸烟了。这一条款也符合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精神。
此外,四类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也禁止吸烟,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座席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
个人违反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个人违反规定乱扔烟头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市容环境管理的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听劝阻,构成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将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声 音
我们十分高兴地看到北京市控烟条例获得通过,未留任何漏洞和例外。条例实施后,将为北京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带来洁净的空气,保护人们免受有毒二手烟的致死性危害。在北京市实施控烟条例这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中,世卫组织将全力提供支持,我们期待着与北京市政府在这项重要工作的下一阶段展开合作。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施贺德博士
■ 解读
饭店不能再设吸烟区
按照《条例》规定,饭店属于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所以,条例实施以后,饭店不能再设吸烟区。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与以前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相比,更明确了禁烟场所管理者的责任,“北京控烟执法力量覆盖不到每一个吸烟者,但我们可以从场所加强管理,管住餐厅,从而达到禁烟的效果。”
机场吸烟室将取消
根据《条例》二审稿的表述来看,为宾馆、机场隔离候机区留出了设置吸烟室的“活口”,但昨日表决通过的《条例》中,并没有采纳二审稿中对这部分的修改,而维持了室内禁烟“一刀切”。这也就意味着,首都机场的于2011年“复吸”的室内吸烟室又将面临关闭。
2011年6月,首都机场关闭了3座航站楼内的所有36个吸烟室,并在航站楼内张贴明显的禁烟标志、放置禁烟宣传品、播放禁烟广告,成为国内首个实行全面禁烟的国际大型机场。但在实施不到半年以后,部分室内吸烟室悄然恢复。机场方面解释称,是应旅客要求,并且根据北京市控烟相关规定,机场可以设置吸烟区。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距离《条例》实施还有一段时间,对于机场等现存吸烟室的场所,这正好是一个整改的缓冲期,希望这些场所在《条例》正式实施前做好改造工作,该取消时还是要取消。
学校周边百米内禁售烟
《条例》规定,禁止烟草制品销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违规者可由烟草专卖部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或者移动通信、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销售烟草制品。
Copyright©2009-2019同济大学医学院关工委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