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历史与发展
来源:同济医学院关工委编辑录入:OY 2014/10/6 16:47:50 69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历史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4年10月
目录
前言
一、建立与发展
二、职责与体制
三、开发与建设
四、维稳戍边与促进民族团结
前言
屯垦戍边是中国几千年开发和保卫边疆的历史遗产。中央政府在西域新疆大规模屯垦戍边始于2000多年前的西汉,以后历代沿袭。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1954年中央政府决定在新疆成立生产建设兵团。这是符合中国国情和新疆实际的战略举措,也是历史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
60年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白手起家,艰苦奋斗,忠实履行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的光荣使命。广大兵团军垦职工栉风沐雨,扎根边疆,同当地各族人民一道,把亘古戈壁荒漠改造成生态绿洲,开创了新疆现代化事业、建成了规模化大农业、兴办大型工矿企业,建起了一座座新型城镇,充分发挥了生产队、工作队、战斗队的作用。兵团为推动新疆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国家边防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值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60周年之际,特发表白皮书,全面介绍兵团的历史和发展状况,以助国际社会了解和认识兵团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兵团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组织、兵团人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群体。
一、建立与发展
新疆地处中国西北边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在特殊的地理、历史背景下成立的。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时,当地经济是以农牧业为主体的自然经济,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方式落后,发展处于停滞状态,人民生活贫苦不堪。为巩固边防、加快发展,减轻新疆当地政府和各族人民的经济负担,1950年1月,驻新疆人民解放军将主要力量投入到生产建设之中,当年实现粮食大部分自给、食油蔬菜全部自给。1953年,新疆军区将所属部队整编为国防部队和生产部队两个部分,其中生产部队建有军垦农牧团场43个,拥有耕地77.26千公顷。同时还兴办工业、交通、建筑、商业企业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为之后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奠定了基础。
1954年10月,中央政府命令驻新疆人民解放军第二、第六军大部,第五军大部,第二十二兵团全部,集体就地转业,脱离国防部队序列,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接受新疆军区和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双重领导,其使命是劳武结合、屯垦戍边。兵团由此开始正规化国营农牧团场的建设,由原军队自给性生产转为企业化生产,并正式纳入国家计划。当时,兵团总人口17.55万。此后,全国各地大批优秀青壮年、复转军人、知识分子、科技人员加入兵团行列,投身新疆建设。从1956年5月起,兵团受国家农垦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
1962年,新疆伊犁、塔城地区先后发生了边民越境事件。根据国家部署,兵团调遣了1.7万余名干部、职工奔赴当地维护社会治安,施行代耕、代牧、代管,并迅速在新疆伊犁、塔城、阿勒泰、哈密地区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长达2000多公里的边境沿线建立了纵深10公里到30公里的边境团场带。这对于稳定新疆、维护国家边防安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善了国家西北边防的战略态势。到1966年底,兵团总人口达到148.54万,拥有农牧团场158个。
“文化大革命”(1966—1976年)期间,兵团屯垦戍边事业受到严重破坏。1975年3月,兵团建制被撤销,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垦总局,主管全疆国营农牧团场的业务工作。1981年12月,中央政府决定恢复兵团建制,名称由原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开始了二次创业。30多年时间里,兵团对国有农牧场进行了大包干责任制、兴办职工家庭农场、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等方面的改革,兴办工业,建设城镇,兵团的屯垦戍边事业不断迈向新的阶段。
60年来,兵团以屯垦戍边为使命,遵循“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在天山南北的戈壁荒漠和人烟稀少、环境恶劣的边境沿线,开荒造田,建成了一个个农牧团场,逐步建立起涵盖食品加工、轻工纺织、钢铁、煤炭、建材、电力、化工、机械等门类的工业体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截至2013年底,兵团下辖14个师,176个团,辖区面积7.06万平方公里,耕地1244.77千公顷,总人口270.14万,占新疆总人口的11.9%。
二、职责与体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职责,实行党政军企合一体制,是在自己所辖垦区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
屯垦戍边是国家赋予兵团的职责。兵团的“屯垦”,以现代农业开发为基础,同时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着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新疆的社会进步与民族团结。兵团的“戍边”,一方面守卫国家边防,另一方面维护国家统一和新疆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恐怖势力的犯罪破坏活动。20世纪80年代后,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三股势力”及其破坏活动成为影响新疆社会稳定、危害国家统一的严重威胁,兵团戍边的重点转移到防范和打击“三股势力”破坏活动的任务上。
1990年中央政府批准兵团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兵团在继续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自治区领导的同时,逐渐由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对口管理。这种双重领导体制的建立,是兵团行政隶属关系上的创造性变革,有利于中央与自治区对兵团的协调领导,有利于兵团履行肩负的各项职责,理顺了兵团与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进一步推动了兵团事业的发展。多年来,中央政府对兵团在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教科文卫、农林水事务等领域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和新的生命力。
兵团实行党政军企高度统一的特殊管理体制。兵团各级都建有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发挥着对兵团各项事业的领导作用。兵团设有行政机关和政法机关,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兵团是一个“准军事实体”,设有军事机关和武装机构,沿用兵团、师、团、连等军队建制和司令员、师长、团长、连长等军队职务称谓,涵养着一支以民兵为主的武装力量。兵团也称为“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是集农业、工业、交通、建筑、商业,承担经济建设任务的国有大型企业。兵团的党、政、军、企四套领导机构与四项职能合为一体。
兵团全面融入新疆社会,所属师、团场及企事业单位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县(市)行政区内,主要由兵团自上而下地实行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在战略地位重要、团场集中连片、经济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垦区,设有7个“师市合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和5个“团(场)镇合一”的建制镇,由兵团实行统一分级管理。“师和市”、“团(场)和镇”党政机构设置均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三、开发与建设
兵团的经济建设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兵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着力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促进就业,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不断提升综合经济实力。2013年兵团生产总值达1499.87亿元人民币,比兵团成立时的1954年增长了220倍,年均增长9.6%;比1981年兵团恢复时增长了22.9倍,年均增长10.4%。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强,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工业成为主导产业,第三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2013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9.0∶41.8∶29.2。
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在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领导和规划下,兵团以人口分布、土地利用空间为重点,统筹产业布局和城镇布局,按照“师市合一、团镇合一”的原则和师建城市、团场建镇的思路,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截至目前,兵团已建成阿拉尔市、铁门关市、图木舒克市、双河市、五家渠市、石河子市、北屯市等7个县级市和金银川镇、草湖镇、梧桐镇、蔡家湖镇、北泉镇等5个建制镇,初步形成以城市、垦区中心城镇、一般团场城镇、中心连队居住区为发展架构,与新疆城镇职能互补,具有兵团特色的城镇体系,城镇化率已达62.3%。城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兵团城镇已经逐步发展为区域的经济和文化中心,成为人口、资金、产业、人才、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资源的集聚之地,推进了新疆城镇化进程。石河子市2000年被联合国评为人类居住环境改善良好范例城市,2002年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兵团的工业从农副产品加工业起步,逐步形成以轻工、纺织为主,钢铁、煤炭、建材、电力、化工、机械等多门类的工业体系,为新疆现代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21世纪初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兵团立足新疆资源和地缘优势,形成了食品医药、纺织服装、氯碱化工和煤化工、特色矿产资源加工、石油天然气化工、新型建材和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由兵团生产的节水灌溉器材、番茄制品、棉纺锭等产量和规模名列全国前茅。2013年,兵团实现工业增加值426.61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27.8%,占兵团生产总值的28.5%,工业对兵团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达45.3%。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是兵团的基础产业和优势产业。兵团始终坚持走农业现代化之路,大规模引进、吸收、研发和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持续开展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国营农场建设,开创了新疆现代农业的先河。2007年以来,兵团大力推进全国节水灌溉示范基地、农业机械化推广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等“三大基地”建设,在节水灌溉、农业机械和植物育种与栽培、牲畜育种与饲养等先进技术的引进和研发上取得突破,并在全疆大规模推广应用。依靠科技创新和组织化规模化的优势,兵团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兵团高新节水灌溉占有效灌溉面积的74.4%,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2%,农作物精量半精量播种面积857.20千公顷、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超过682.33千公顷。兵团已建成国家重要的优质商品棉和特色林果生产基地。棉花总产量达146.52万吨,分别占新疆及中国棉花总产量的41.6%和23.2%,棉花单产、机械化率、人均占有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番茄、红枣、苹果、香梨、葡萄、核桃、薰衣草等特色农产品已形成优势,有91个农产品被评为中国和新疆名牌或驰名商标。
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兵团多数团场建在沙漠边缘和边境沿线,是抵御风沙袭击、保护新疆绿洲的第一道屏障。多年来,兵团把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大规模植树造林、兴修水利、防风固沙、排盐治碱、节水灌溉,对800千公顷的荒漠植被采取封沙育林育草等措施,逐步建起环绕塔克拉玛干和古尔班通古特两大沙漠的绿色生态带,形成乔木、灌木、草场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在茫茫戈壁荒漠上建成了绿洲生态经济网。通过大力推广喷、滴、微灌等节水技术,年农业节水量超过10亿立方米,增加了向下游河道的下泄水量,一些已经萎缩甚至干涸的湖泊重现生机,改善了沙漠边缘的生态环境,创造了“人进沙退”的奇迹。至2013年,兵团建成近3000千公顷的人工新绿洲,森林覆盖率达20%;绝大多数团场实现了农田林网化,80%以上农田得到林网的有效保护。
着力改善民生。兵团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优先位置,着力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职工群众福祉,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职工群众。经过多年努力,兵团的居民收入、住房、社会保障、就业等民生水平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2013年,兵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万元人民币、团场农牧工家庭人均纯收入1.43万元人民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0万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17.8%、18.2%、17.4%;近几年,兵团累计投入347.8亿元人民币改善民生,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4.3万户,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7.2万户,完成农村安居工程5.5万户。截至目前,已有70%以上的职工群众迁居新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26.48万人,9.4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0多万人次得到医疗救助。2013年,兵团从业人数达125.34万人,在岗职工71.11万人,全年新增劳动力就业8.57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55%。
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兵团建立了从幼儿教育到大学教育的完整教育体系,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截至2013年,兵团拥有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7所、中等职业学校24所、普通中学243所、小学55所,各民族在校生48.13万人。兵团的科技事业不断发展,拥有农垦科学院等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18个,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约12万人。建有各类重点实验室14个,企业技术中心4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个。兵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建立了影剧院、文化馆、博物(纪念)馆、图书馆(室)、文化广场等一批文化活动场所,拥有专业文艺团体8个、业余文艺团队数百个,广播电视播出机构197座、网站66家,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7%和98.8%,公开出版发行报刊杂志35种,每年出版各类文化图书100多种。兵团不断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职工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拥有各类卫生机构1348个,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48万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18人、注册护士3.89人、医院床位10张。2013年人口死亡率为4.94‰,婴儿死亡率为7.56‰,人均期望寿命76.7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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