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化美启智 立德树人
来源:同济医学院关工委编辑录入:OY 2014/6/1 9:48:03 595
美,是自然的,也是人文的;是感官的,也是精神的。因此,人类有了美的创造、美的哲学、美的理想,并应用于教育,以滋养情感、陶冶人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坚持立德树人”“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要求,强调了美育在育人方面的重要意义和独特作用,作为实施美育主要途径的学校艺术教育,理应承担起新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
美育并非是单纯的以艺术技能为主的教育,而是作用于人的情感和心灵的素养教育。进入新世纪以来,美育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获得了发展,但作为实施美育主要途径的艺术教育领域还是呈现出边缘化、过度专业化、极端功利化等倾向,因此出现了学生的艺术专业技能增强、审美素养和人文素养却趋于弱化的现象。美育如何在立德树人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艺术教育如何更好地发挥素质教育的功能?美育教学又如何在艺术教育的基础上深入、拓展?恰逢“六一”国际儿童节,本刊特约请三位专家学者,分别从政策、理论和教学方法的角度,谈如何改进中小学美育教学。祝愿天下的儿童,都拥有美的心灵和发现美的眼睛,开创美丽事业,共享美好人生。
——编 者
填补艺术教育空白点
万丽君
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当前学校艺术教育有了显著发展,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初步建立,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发展推进机制基本形成,艺术教育设施水平有所提高,艺术教育的育人功效也日益显著。但是,艺术教育依然是学校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不少农村地区还缺乏基本的艺术教育,不能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不能满足广大青少年接受良好艺术教育的需求。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学校艺术教育的实际情况,教育部今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学校艺术教育的政策性文件,也是一份实实在在的行动计划。
根据《意见》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校艺术教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 遵循学校艺术教育的特点与规律,统筹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探索艺术教育与其他相关学科相结合的途径与方式,合理配置艺术教育资源,着力加强基础教育阶段的艺术教育,努力破解当前艺术教育存在的难题,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艺术教育发展的差距,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和学生综合艺术素养多元评价制度,强化和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机制,促进学校艺术教育规范科学发展。在教育资源配置上,要重点解决艺术教师短缺问题,这是全面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在艺术教育实施途径上,强调艺术课程开课率和艺术活动覆盖面,这是实施艺术教育的两个基本途径。在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上,提出建立三项评价制度,这是推进艺术教育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学校艺术教育要落实四项重点工作。
首先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美术、音乐等艺术课程,这是确保艺术教育基础性和公平性的前提。学校一定要纠正挤占艺术课时、把艺术教育边缘化的现象。
其次是创新艺术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参与艺术活动。学校要纠正艺术教育功利化、精英化的倾向,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让每一个学生都充分获得艺术实践的机会,培养艺术兴趣和爱好,学会一项艺术实践技能,为健康成长打好基础,为幸福人生增添正能量。
三是加强区域内艺术教育统筹力度,多渠道解决艺术师资短缺问题。一方面,要从人事制度上加强政策导向,吸引高校艺术毕业生到一线学校,特别是到中西部广大地区和农村中小学任教。另一方面,因地制宜,支持鼓励城镇学校的专职艺术教师采取“走教”“对口联系”“下乡巡教”等形式到农村学校任教,探索建立大学和中小学联动机制,为农村学校源源不断输送艺术师资。
最后是整合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形成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合力。在解决艺术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上,强调社会资源的整合利用,建立开放灵活的艺术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只有落实了这四项重点任务,才能为实现公平的、优质的、惠及全体学生的艺术教育奠定牢固的基础。
长期以来,考核评价一直是困扰学校艺术教育科学发展的一块短板。《意见》的突破点是提出了建立科学的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包括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和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这三项制度从学生、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三个不同层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意见》中一条刚性措施。
为了实现“公平优质惠及全体学生的艺术教育”目标,我们坚持以项目作抓手,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如以促进艺术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的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项目;以“走近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为主题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以文化传承创新为宗旨的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活动;以普及学生艺术活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为目的的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等。多年的实践证明,这些项目对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
艺术教育的重要性已经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不重视德育,影响的是一代人的思想道德面貌;不重视体育,影响的是一代人的体质健康水平;不重视美育,影响的是一代人乃至几代人的审美素养和人文精神,影响的是一个民族的文化自信和创新精神。今天,当我们站在新的历史台阶上,对于学校艺术教育有了一种更加高度的自觉、更加明确的使命、更加鲜明的态度与更加紧迫的责任。实现公平优质惠及全体学生的艺术教育,就是我们的艺术教育之梦。
(作者系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秘书长)
改进美育教学正当时
尹少淳
人刚出生仅具生物学意义,而要成为社会学意义上的人,需要通过长期的教化。所谓教化,是用文化引导人成为适应社会的道德、法律、习俗,具备常识和专业知识的人,使其在社会中能够正常生活,并对社会有所贡献。所以,一个社会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始终是教育的核心问题。在现代社会中,培养合格公民已经成为教育界的共识,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思考培养政治家、学者、科学家、艺术家以及其他社会劳动者的问题。基础教育尤其要以培养合格的公民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对此根本任务,党和国家表述为“立德树人”。
怎样才能“立德树人”,培养合格的公民?唯有通过素质教育。公民素质是多方面的,有研究者提出了“核心素养”概念,并将其分为社会参与(包括公民道德、社会责任、国家认同、国际理解)、自主发展(包括身心健康、自我管理、问题解决与创新)和文化素养(包括语言与沟通、科技与信息、人文与审美)三个方面。只有在这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可能具备核心素养,并成为合格的公民。公民不一定都是专家,但专家一定是公民,所以素质教育是针对全体公民的教育,而非针对少数具备专家潜质的人的教育。全面发展的人并非在所有专业领域都有上乘的发展,但必须在有助于公民生存质量的基本水平方面获得全面的发展。
全面发展的教育,具体而言是指德、智、体、美均衡发展的教育。其中美育的目的在于按照美的标准和规律培养人的审美感受力、创造力以及提高审美趣味,其基本特征是形象化和情感性。广义上的美育是将美学的原理渗透于各个学科的教育,如教育家蔡元培所言:“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冶感情为目的者也。”从狭义认识,美育则专指艺术教育。因此,艺术教育是美育的主体和实施美育的主要渠道,而各个教育门类同样负有实施美育的责任。
对人实施全面的教育在中西方均有传统和历史,而全面的教育必然包括美育或者艺术教育。古希腊时期即实施“完全教育”,除了当时必须存在的军体教育之外,还实施称为“缪斯教育”的艺术教育。但在中世纪这一传统发生了断裂,文艺复兴之后才得以重新续接,直至今天全面发展的教育已经成为人类理想教育的共同形态。
春秋时期孔子提出的“礼、乐、射、御、书、数”的“六艺”也是一种全面教育。孔子提倡的诗教、乐教即是美育,他主张通过“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步骤塑造一个人的人格。但严格地说,“美育”在中国是一个近代概念,来源于西方的人文思潮。这一概念是由德国诗人、美学家席勒于18世纪首先提出的,并以此构成了德、智、体、美四育的概念。在中国第一个从教育学角度论述美育的是思想家王国维,他将美育与德育、智育和体育并列,指出美育是培养“完全之人物”的重要部分。1912年蔡元培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时,将美育纳入政府的教育方针之中,倡导重视美感教育。当时中小学开设了唱歌、图画和劳作等课程,以贯彻美育思想。
1952年教育部颁发的小学和中学的暂行规程(草案)规定小学和中学实施智育、德育、体育和美育全面发展的教育,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政府教育文件首次提及美育。后来由于“文革”,美育被当作“封资修”的专利,从而导致美术、音乐等课程在学校教育中不被重视,地位岌岌。改革开放以后,美育逐渐受到重视,再次作为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没有美育的教育被认为是“不完全的教育”。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政策,对实施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支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决定》提出“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美育的高度重视。
此外,《决定》中提的是“美育教学”,而非美育,这将关注点直接指向了实践层面。如何实施美育教学?这一问题需要我们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社会文化艺术机构和艺术教师来共同回答。
教育部已经颁发了《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正在制订《改进美育教学的总体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上做了宏观规划,在具体措施上做了明确部署,为改善全国的美育教学创设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各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应该积极跟进,结合地方的实际,考虑具体的实施办法, 指导学校和相应的机构有效地开展美育教学。
首先,学校的领导不能只盯着分数和升学率,应该具有教育家的胸怀和眼光,从素质教育的角度考虑美育的地位,为艺术教师创设基本的工作环境和教学条件,保障艺术课程足量高质的开设。
其次,社会文化艺术机构,如博物馆、剧场、影院、美术馆、文化馆、少年宫等应该尽可能地向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活动课程和艺术欣赏的机会,从社会教育的角度促进美育教学的开展。
再者,艺术教师是实施美育教学的主力,应该充分认识到自身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探索美育教学的规律和方法,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艺术课程的教学,并积极开发与学生的兴趣和能力水平相适应的校本课程。
艺术教学,尤其是课堂的艺术教学是实施美育的主要和显化的途径,但美育更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润泽、濡染、陶冶,逐渐将高雅的审美趣味渗入学生的心灵。除了教师的仪表、行为长期无声的影响之外,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显得尤为重要,很多学校在此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比如,深圳市龙岗区的四联小学是一所村小,校长提出了“品味教育”的理念,在学校营造了以“品艺”“品陶”“品文”等八个不同的功能区,学生从一年级至六年级所有在学校的日子都在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而由此获得的高“品味”也会影响他们的一生。
改进美育教学正逢其时,学校是实施主体,各方应协同合作,推进包括审美素质在内的国民素质的提高,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者系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美术艺委会主任)
从改变观看方式入手
李力加
视觉审美培育是我国基础美术教育、普通高中美术教育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国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中,明确了“美术课程以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为特征,是学校进行美育的主要途径”,其重视的便是对学生视觉审美或“如何看”的思维方法的引领。
如何强化学生视觉审美培育?依据“美术课程凸显视觉性”的性质,中小学美术课程教学应该从“人的本质力量”这一哲学思考与定位来审视这一问题。诚如马克思所说,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时,要发展“能够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施教于美”的核心是“立美育人”。
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人的“立美”思想,其宗旨是使人达到智力与人格相和谐的全面发展,这需要恰当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在我看来,改进当下我国中小学美术教育的整体策略包含四点:倡导视觉观看与自主感悟的审美学习方法、形成引领思维辨析与理解美术文化的过程、启迪发现自然美的独特眼光与审美态度、推进博物馆教育润泽下的艺术化生存方式。其中应特别关注学生的视觉审美感受与对美的理解水平,以建构起改善学生美感经验的美术教学体系。
这要求美术课程具体教学方法应以感受视觉图像为前提,引导学生对自然美、艺术作品以及生活进行自主探究学习。美术课堂教学与学生美术学习,要经历图像引导与记忆唤起、体认造物、赏析回应与转换理解、审美经验与生活经验的内化、美感经验改善的有效性评价等各层级心理活动和认识理解过程。所以美术课程教学应始终将学生审美体验作为贯穿美术学习的核心,在内化学生对美的认识与理解的基础上,形成改进学生美感经验的整体推进,从而促进其美感经验的积累和人文素养的提高。
美术学习大致可分为创作和欣赏两类,后者是贯穿所有美术学习领域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教师应引导学生由视觉感受进入学习状态,在此基础上,再实施进行美术创作学习。如此,在设计美术教学时,教师应以分析作品的视觉元素为先导,激发学生对某主题图像的视觉体验和感受,以使学生学会分析并把握美术语言、构成原理、作品意义等要素,整体理解美术文化。
以“做香囊,迎端午”为例,教师可以从以下维度来设计并实施教学。其一,情感维度——体悟端午节中丰富且悠久的习俗以及香包浑厚古朴的情趣美感;其二,文化认知维度——感受端午节龙舟竞渡、吃粽子、插艾蒿、佩香包等活动中包含的辟邪祈福的象征性寓意以及传统文化的传承;其三,美术知识与技能把握——运用民间五色以及对称、均衡等美术形式语言,尝试制作祝福香包。
基于感知与表达的美术学习活动,可以运用作品图像分解模式,并围绕视觉图像,将学生原有的生活经验、课堂中的视觉体验融合在一起,从而产生新的经验。因此,教师需要考虑的是,如何选择美术作品,如何导入,如何启发学生在视觉感受的基础上思维发散、语言表达与美术创作表现。课堂学习才能由单一“讲授——听讲——接受”转变为“探索发现、对话讨论、自主表现、相互交流”的多向互动。课堂学习活动中还可以创设美术批评的场域,为学生们提供自主思考的平台。
从教育技术层面讲,图解图构美术作品的方法,为当下及未来的学校美术课程教学提供了可推广的教学设计模式。同时,图解图构的分析方法不仅可以运用在美术欣赏教学环节,也可以运用于分析美术技法表现性环节。例如,分解作品画面呈现出的不同美术工具、材料媒介、具体表现技法等,可以使学生对美术技能表现形式及方法更容易理解与掌握。作品视觉图像中的“形”被打破后,将直接改变学生的观看思维惯性,从而启发学生根据视觉图像中的直觉感受,以及个人对美术作品的理解,在文化意义场域中思考问题,使其置身于艺术价值的关照中,这样对问题的思考才能深化。因为,由这个角度实施美术欣赏学习,学生才能在不断螺旋上升的视觉体验中,逐渐积累美感经验,拥有独特的审美眼光。
“美感”或“艺术感”,是指学生个体从内心深处主动感知外在美好事物的存在时的一种建构能力。中小学生的美术学习应该从改变眼睛的观看方式入手,改善其对周围生活及事物的知觉水平,从而引发思维方法的调节。学会欣赏是学生参加美术学习后身心成长的核心能力。视觉能力培育应该贯穿小学到高中的全部美术课程。当艺术感觉初步形成,才能使中小学生在课堂上真正走向审美体验的状态。改变眼光之后的思维,不仅决定了中小学生美术学习的水平,更能保障其身心得以整体发展,在唯科学思潮泛滥的今天,学着用艺术的眼光看世界,会让人得到新的启示,使其审美与人文素养得以提升。
(作者系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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