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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超:公正是照亮社会的阳光

来源:同济医学院关工委编辑录入:OY 2014/4/8 8:50:46 670

来源:《 人民日报 》( 2014年04月08日   07 版)

  公正者,公平正义也。社会主义从诞生之日起就与公正紧密相连,就把公正作为重要价值目标。在长期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始终致力于实现社会公正,对公正的认识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公正。

  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历来为中华民族所向往,为世界许多民族所追求。“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礼记·礼运》对大同世界的描绘;“去人之私产”“无国之争”“人皆有乐而无忧”,是康有为在《大同书》中的构想;“天下为公”,是孙中山先生的愿景;建立人人平等、个个自由的公正新社会,则是以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期盼。然而,这些设想在历史上都未能实现。

  作为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起就坚持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不懈探索并最终找到了实现社会公正的可行之路,这就是经由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道路”。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共产党人则找到了这条路。”

  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实现社会公正提供了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致力于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改善民生,使2亿多贫困人口脱贫,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和养老保障网,在实现社会公正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当然,“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征途上,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促进社会公正。

  影响社会公正的因素有很多,但关键性的因素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没有发展,空谈公正,既不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不能有效解决社会公正问题。满足人们对社会公正的期待,消灭社会不公正现象,基本前提就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财富增长。应当看到,我国目前的社会不公正问题,许多都与发展不够有关,要通过发展来解决。因此,我们应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不动摇,努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大“蛋糕”,为实现社会公正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强调经济社会发展对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作用,并不是说其他因素不重要,也不是说要等经济发展起来后再解决社会公正问题。实现社会公正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在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应当积极促进社会公正。我国历来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这反映了人们对社会公正的渴求。因此,我们应注意从各个方面促进社会公正,既以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公正,又以民主法治建设、思想道德建设等促进社会公正。

  实现社会公正,根本还要靠制度。实现社会公正贯穿于社会发展全过程,体现于社会生活各方面。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对于实现社会公正也一样。当下,人们感叹在所谓的“拼爹时代”“寒门再难出贵子”,愤慨“萝卜招聘”等现象。凡此种种,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制度不健全,潜规则胜过了明规则。因此,实现社会公正,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人们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尤其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坚决维护法治的权威、尊严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正就在身边。

  公正是照亮社会的阳光,它给人温暖、给人力量。我们的社会充满公正的阳光,就一定会更加和谐稳定、更加富有生机活力,就一定能不断发展进步、实现美好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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