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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基本国策 逐步调整完善 我国启动单独二胎政策

来源:同济医学院关工委编辑录入:oy 2013/11/16 8:53:21 392

来源:《 人民日报 》( 2013年11月16日   06 版)

  本报北京11月15日电 (记者李晓宏)今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国家人口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在全国普遍实行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顺应群众期盼,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决定》的要求,要通过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国家意志和群众意愿的统一,缩小城乡、地区、民族之间生育政策的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恢复正常水平。改善家庭人口结构,显著增强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和养老照料功能,更好地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第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国妇女总和生育率稳中有降,目前为1.5—1.6,还可能进一步下降。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符合人口发展规律,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减缓人口总量在达到峰值后过快下降的势头,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第三,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趋势,2030年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仍可保持8亿人以上,但年轻劳动力比例下降。同时,人口老龄化明显加速,2025年、2030年老年人口将分别达到3亿和4亿。如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调整,势必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国际竞争力。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就是要有效应对和积极缓解人口结构性矛盾的长期影响,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这些决策将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新优势,准备更为有利的人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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