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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是内需不足的重要原因

来源:同济医学院关工委编辑录入:oy 2010/4/4 23:04:57 1874

2010年01月02日求是杂志
                        丁任重 张素芳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扩内需的基本保证
分配在连接生产与消费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分配方式是否公平、合理,关系到社会成员各自获得物质利益的多少,决定着社会产品能否顺利、有效地进入消费过程,直接影响到整个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应当说,一个社会,只要有生产能力,就应该具有相应的消费能力。如果不是产品结构与消费需求结构失衡,不是产品流通不畅,不是储蓄率过高,不是分配不合理导致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不足,社会产品就不应该出现过剩。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新中国成立60年来,虽然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但社会总体消费水平较低,现有的生产能力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在当前生产能力远不能满足消费需求的阶段出现国内需求不足,除了产品结构不合理与市场建设滞后、社会保障不够以外,与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直接相关。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断扩大社会再生产,创造更为丰富的物质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是社会生产的根本目的。因此,社会生产品不能全部用于生活消费而分光吃净,必须将其中一部分转化为投资和出口,形成扩大再生产能力和换取外汇储备。消费、投资和出口,就是与生产品相适应的消费需求总构成,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将社会总产品合理地分配为生活消费、投资消费和出口消费份额,将生活消费份额合理地分配给不同的社会成员,是社会再生产正常运行的必要前提。
当前,我国内需不足有多方面原因,但主要因素是居民消费的有效需求不足,特别是一些中低收入家庭缺乏有支付能力的消费需求,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没钱消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2008年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全国为11242.85元;占10%的最低收入户为4532.88元,占10%的低收入户为6195.32元,占20%的中等偏下户为7993.67元,占20%的中等收入户为10344.70元;占20%的中等偏上户为13316.63元,占10%的高收入户为17888.18元,占10%的最高收入户为26982.13元。2008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全国为3660.68元,低收入户为2144.78元,中低收入户为2652.77元,中等收入户为3286.44元,中高收入户为4191.25元,高收入户为6853.69元。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中等收入户及其以下的家庭均未达到平均消费水平。可以想见,如果中等收入家庭能达到平均消费水平,中低偏下和最低收入家庭的消费水平能提高一个档次,我国的内需将会有怎样的扩张!
我国中等及其以下收入家庭占家庭总数的绝大份额,这些家庭成员消费水平偏低,必然导致整个社会消费需求不足。因此,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分配比重,是扩大我国有支付能力需求的基本层面。只有建立起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在消费与生产之间建立起客观、公平、合理的内在联系,我国经济才能持续快速健康增长和发展。
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是内需不足的重要原因
我国处于中等以下收入水平的家庭,除由于就业不足、个人市场竞争能力不强或身体状况不佳外,一个基本的原因就是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与完善,我国社会生产力快速增长,人民群众普遍得到了实惠。但是,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一些行业收入过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还不尽合理,经济发展成果还未均等地惠及全体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所造成的分配差距拉大的趋势尚未根本转变。
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除了表现为国民收入分配中投资、出口和政府、企业的收入增幅及比例过高,以及公共财政再分配用于医疗、教育、文化等有关民生的投入不足外,个人收入分配不合理更是突出表现。比如,不同行业和不同个体的收入差距拉大。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2008年,最高行业平均工资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相比高出4.72倍。又如,那些以权谋私进行权钱交易的腐败分子,那些坑蒙拐骗、巧取豪夺、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的不法经营者,获得大量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侵占了本应由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经济利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义愤。
收入分配中的这些问题,不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所引发,而是经济体制及其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所导致。比如,由公平交易的市场价格分配各市场主体经济利益的客观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以及非经济因素在收入分配中还起着很大作用,致使初次分配方式不完善,导致分配结果不公平。又如,税收对高收入的调节力度不够,税种不完善,导致一些应收未收现象的发生,客观上拉大了收入差距。再如,公共财政的再分配方式在某些方面还不透明,缺乏程序约束与社会监督,也形成了再分配中的一些问题。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只能靠深化改革,不断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健全相应的收入分配制度。
在扩内需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收入分配中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强调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在当前以扩内需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形势下,具有更加重要和紧迫的现实意义。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只有坚持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我们更应当把提高经济效率同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结合起来,才能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稳定因素。
初次分配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必须通过建立健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来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所有者通过市场平等地交换商品,按市场价格进行等价交换获得货币收入,是市场由价值规律客观、公平地分配人们经济利益的手段。市场分配使人们利益的实现受交换即为社会提供利益所制约,从而优化了资源配置,在提高自身经济效率的同时,提高了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效率,满足了社会的消费需求。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市场在调节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增强的同时,对初次分配的调节作用也在扩大,但还很不健全,垄断收入和非法收入成为收入分配不公的突出表现。因此,必须坚持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推进改革。通过改革,切实明晰和强化各类产权,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赋予各类企业平等的经济地位、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建立健全劳动者与企业的工资谈判和制衡机制,打破垄断,通过充分竞争形成市场价格,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使初次分配由市场机制客观调节,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必须通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体系主要是公共财政职能来实现。随着公共财政的实施,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展,社会事业和公共设施的投入不断增加。特别是中央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作出的“四万亿扩内需计划”中,除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外,重点投入到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以及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和汶川灾后重建等,这使再分配惠及了更多的人民群众。为使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必须继续推进财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要通过财税体制改革,强化税收调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节过高收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要强化公共财政职能,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济和救助体系;要扩大转移支付,以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运作的透明度,大力增加社会福利,优先发展教育,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和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和开支,遏制和防范行政权力对各类财产权利的侵犯和权钱交易、寻租等腐败现象;要健全行政手段和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打破垄断经营,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在扩内需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是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大调整,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党政干部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使发展成果切实惠及全体人民。
(作者:丁任重,西南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张素芳,本刊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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