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招聘高校毕业生禁止设院校、年龄、户籍等限制
来源:同济医学院关工委编辑录入:oy 2013/5/17 9:59:22 628
人民网北京5月16日电 (记者苏楠)国务院办公厅今天公布《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大力促进就业公平,高校毕业生招聘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规范签约行为,任何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高校毕业生签约挂钩。
通知还强调,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现象。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据教育部新近公布的数字称: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699万人,比2012年增加19万,刷新纪录。但据2月初对近500家用人单位的统计,今年计划招聘岗位数同比平均降幅约为15%。严峻的就业形势像雾霾一样,成为人们无奈却无法回避的话题,以至于有人称今年可能是“最难就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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