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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有传播就有责任(今日谈)

来源:同济医学院关工委编辑录入:oy 2013/5/11 9:05:38 587

来源:《 人民日报 》( 2013年05月11日   01 版)

李 拯

“安徽女青年坠楼死亡”事件尘埃落定,北京警方经现场勘查、尸体检验、梳理录像等方式,排除中毒、性侵及他杀可能,家属对此表示无异议,此前在互联网上散布谣言的犯罪嫌疑人也已抓获。尽管真相已明,但尚有一些问题值得思考。

  毫无疑问,自媒体时代为人们的信息传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平台。发帖子、转微博、评新闻……轻轻敲打键盘,信息、观点、态度便汇入了互联网的海洋,每个人都能成为传播者。但在享用这些便利通达的渠道之时,我们也要思考,如何善用这种表达的权利?

  安徽女青年坠楼事件中,鼠标一点,一起普通的坠楼事件,就被不负责任的网友编造出离奇内容发送,谣言由此流布发酵,迅速激化了社会情绪。如果那位网友没有轻率地发布“遭强奸”、“警察拒不立案”等谣言,公众对警方侦查办案就会少些负面猜想;如果更多网友对谣言少些听风就是雨,对复杂的案情就会少一些“有罪推定”。

  这也提醒我们,网络空间的意见表达不同于私人空间的随意自语,自媒体具有公共属性、能够影响社会。在享有发布信息权利的同时,不能造谣传谣。在运用自媒体表达意见的同时,也要记得表达也意味着责任。误用甚至滥用权利,必然会伤及社会,最终也会伤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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