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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来源:同济医学院关工委编辑录入:oy 2013/4/23 8:15:51 608

 来源: 《 人民日报 》( 2013年04月23日   08 版)

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这是我们党的一贯立场。惩治和预防腐败,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政治搏斗,又是各种矛盾交织的复杂斗争。运用科学方法防治腐败,必须善于从“一千个角度”观察问题,用“一千只手”解决问题。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这是我们党的一贯立场。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为我们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指明了方向。有效防治腐败,必须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导、科学制度的保障、科学方法的运用,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科学理论:引领反腐倡廉深入开展的灯塔

  我们的时代是科学的时代,任何重大社会实践都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反腐倡廉建设也是如此。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保持廉洁、反对腐败”庄严地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始终与腐败水火不相容,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这既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也是因为党始终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引领反腐倡廉深入开展。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保持防治腐败工作的正确方向,当前尤其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坚持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我国社会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时期,突飞猛进、日新月异的特点体现在方方面面,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也在时刻变化之中。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自觉运用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努力使反腐倡廉建设紧跟发展步伐、紧扣时代脉搏、紧贴工作实际,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形成新思路、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

  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从党的工作全局看,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是主战场。反腐倡廉工作应以服务、保障和促进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要目标和基本任务,为推进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切实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

  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认真治理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赢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支持,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

  科学制度:编织无缝隙的“权力笼子”

  依靠科学制度推进发展、优化管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反腐倡廉重在制度建设,是党在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党执政条件下有效防治腐败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要形成环环相扣的制度体系,形成一个无缝隙的笼子。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加快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步伐,初步形成了反腐倡廉法律制度体系。但是,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看,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需要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当前最重要的有三点:一是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目前,我们还缺少一部权威的国家反腐败法律,这显然不利于防治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结合制定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三是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完善能够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够保证廉洁干部顺利成长的干部人事制度、能够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司法体制等。

  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个笼子必须是透明的、可以监督的。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同时,公开和监督应该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尤其在领导层,应针对“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容易违纪违法的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反对个人独断专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的监督;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发挥巡视制度的监督作用,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等。

  提高制度执行力。不管多么好的法律制度,都需要人去贯彻执行,正所谓“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应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和公民的法治观念和制度自觉,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各级党政组织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决不允许任何人践踏党纪国法。各级纪委要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纪律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践证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防治腐败的重要制度保障。当前,有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中敷衍塞责。对此,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加大对违反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

  科学方法:用“一千只手”解决问题    

  惩治和预防腐败,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政治搏斗,又是各种矛盾交织的复杂斗争。运用科学方法防治腐败,必须善于从“一千个角度”观察问题,用“一千只手”解决问题。这就需要灵活运用唯物辩证法,努力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当前,应着重运用以下方法。

  系统的方法。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有机的系统来对待:在预防腐败方面,建设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体系;在惩治腐败方面,建设法律、党纪、政策协调的体系;在整体工作方面,努力形成面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发展,全面拓展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域的工作体系。

  改革的方法。坚持以改革统领反腐倡廉建设。对于那些经常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应善于从制度层面查找原因,通过改革解决问题。只有改革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为解决重大问题开辟道路。近年来不断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通过改革解决重大问题的成功范例。

  建设的方法。防治腐败重在建设。建设意味着不但要“破”、而且要“立”,意味着系统规划、统筹运作,意味着添砖加瓦、扶正祛邪,也意味着不但着力于反腐倡廉建设、而且着力于国家各个方面的现代化建设。只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都搞好了,防治腐败工作才能从根本上取得成效。

  科技的方法。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防治腐败应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好可能导致腐败的细节问题。如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包括廉政档案、个人财产申报、个人道德诚信在内的领导干部廉政诚信信息系统;健全制度的“工艺流程”和“操作程序”,使选举、表决、监督等行为更为公开、透明和便捷;推行电子政务,开展网上审批,进行网上跟踪和监督检查;开展网络问政和网络行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等等。

  (执笔:邵景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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