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 维:彰显中国学派的独特精神(大家手笔)
来源:同济医学院关工委编辑录入:OY 2017/9/24 11:26:09 137
随着中华文明的复兴,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都在讨论中国学派诞生的可能性和必然性。究竟能否构建哲学社会科学的中国学派?一种观点主张一元论,认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属于科学,均以发现规律为目的,二者本质上没有区别,所以不可能出现不同国别的科学。另一种观点主张二元论,认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人类具有赋予世界以意义的特殊能力。例如,西方人结婚,新娘穿白色婚纱,中国人则喜欢穿红色礼服,这是因为人们对颜色意义的理解不同,是由各自的文化传统决定的。事实上,哲学社会科学与历史人文精神紧密相连,它以各个地域的不同语言为媒介,与本地流行的价值排序息息相关,而且研究对象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所以具有很强的相对性,容易出现众多学派。
中国学派应当包含不同理论流派,需要有思想观点的竞争,既包括中国人与外国人的竞争,也包括内部各种学派的竞争。学习借鉴国外哲学社会科学知识,是加快构建中国学派的需要。但我们更要坚定“自信”、破除“他信”,深刻把握中华文明不同于其他文明的独特品质,构建富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中国学派,彰显中国学派的独特精神。
比如,经济学的中国学派,只有从中华文明中汲取丰厚养分,才能茁壮成长。当代西方经济学强调,市场机制配置经济要素的效率高于政府干预。但中国自古就认为,经济是“经世济民”的道理和方法,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都是增进民众福祉的手段。干预还是不干预,关键要看民意。失去民众的信任和支持,怎么做都会导致灾难。如此看来,排除了社会和政治因素的经济学很难说还属于社会科学,排除了社会和政治因素的市场机制也不可能存在。较之资本利益至上的主义,社会利益至上的主义更符合中国民本主义思想传统。“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从2000多年前开始,中国的执政者就尊重市场机制但从不迷信市场机制,为了大众利益而积极调控市场。从“常平仓”到“盐铁官营”,再到土地“公有私用”,都是中华文明经济社会传统的体现。
又如,政治学的中国学派,只有把握中华文明的特点,才能提出自己的观点。中西历史文化大不相同,社会政治制度差异很大。从古希腊开始,西方学者将阶级区分与阶级斗争视为政治生活的核心,强调关于阶级斗争的制度解决方案,于是就有“一人之治”“多人之治”“众人之治”的区分。而中国人分家时是平分家产,几代之后大地主就消失了。另外,在中国,科举制度给普通民众以上升通道,很难形成稳固的阶级统治。明朝末年,耶稣会士利玛窦来华传教,发现中国政府既非一人之治,也非多人之治,还非众人之治,但又似乎每样都有一些,所以倍感困惑。同样,产生于欧洲的政党,本意是某一部分社会群体的政治代表。但中国的情况却不同,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为全体百姓福祉而努力奋斗的。
再如,法学的中国学派,只有扎根于中国土壤,才能突破桎梏、别开生面。一个时期以来,一些法理学研究者言必称西方。这在改革开放初期法治经验不足、法治理论欠缺的情况下可能难以避免,但在我国法治建设已取得重大进展的今天就很不应该了。“法”这个单词在欧洲有两层意思:一是神的权威,如上帝与摩西的“十诫”之约;二是自然规律,如物理学里面的定律等。因而遵守法律就是服从神圣、服从自然规律,就是道德的。与西方传统不同,中国古代实行礼法合治,主张德主刑辅。法主要是指刑法,所谓“德之所去,刑之所取”。中国的先哲认为,礼和法都是治国所必需的,因为礼是防患于未然的道德引导,让民众在生活中有所遵循;而法是在极少数人突破道德底线后,迫不得已而采用的强制手段。可见,中国的法治不能照西方的葫芦画瓢。
构建中国学派、彰显其独特精神,也面临一些不利因素。例如,在中外学术交流上就存在语言和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困难。我国学者大都习惯于通过译著理解国外学者的思想,直接阅读外文著作的偏少,这就导致学习和借鉴国外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存在一定障碍。反过来,我国学者的思想要让国外学界所知就更加困难,因为从中文翻译成外文不仅成本高,而且难以十分准确。如怎样翻译《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名字,就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当然,困难是可以想办法克服的,如人工智能的发展将会消除大量语言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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