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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耀桐: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问题

来源:同济医学院关工委编辑录入:oy 2012/9/16 9:21:24 638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人民网-理论 2012年09月10日08:32 
〔内容摘要〕本文以问题为切入点,从阅读现有论述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章的中列出三个问题,一是从众多的还是单一的对象范畴去提取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出如果从众多的对象范畴去提取凝练,在方法论上是不可取的,只能择定某个单一的对象范畴。二是何者才是最为重要的对象范畴,指出最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对象范畴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人”。三是人是特殊的人群还是普遍的个人,指出作为提取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象范畴的人,既不是群体、先进人物,某一部分人或某一地方的人的精神气质,也不是人的全部素质面貌,而只能是个人,即作为公民的最主要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据此,作者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是6个理念:自由、民主、公正、互助、改革、发展。
 
〔关键词〕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  马克思主义
 
〔作者简介〕许耀桐,福建福州人,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与方法研究,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引  言
 
当下中国,正在热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话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社会主义价值观核心”的概念,从1994年开始就有学者陆续提出来了 。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阐明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是在党的重要文献中首次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念。此后,学界开始探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内在关系问题,有学者对此做了归纳,认为大概有四种观点,即“不同论”、“等同论”、“相互包容论”和“区别联系论” 。从现在的情况看,较多的学者倾向于第四种观点,主张二者有着既区别又联系的关系,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那些反映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制度要求、体现社会主义发展趋势的核心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的总和,因而表现为一个巨大的思想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是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提取其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并由此作出高度的凝练和抽象概括 ,因而表现为一些通俗易懂、简明扼要、便于传播践行的理念。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关系问题上,笔者和大多数的学者一样,赞成“区别联系论”。因此,这就有必要分别地解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各自如何表述的问题。现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已经形成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明确的认识和概括和表述,但还没有概括和表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什么。所以,引发了全国范围的探索热潮。根据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资料检索,到2012年4月,国内已发表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题的论文898篇。这些论文致力于论述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可谓注家蜂起,蔚为“井喷”。笔者认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积极的、深入的探索,本身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不注意解决探索中出现的问题,大家仍然一味地想怎样概括就怎样概括,只会无端地导致思想的混乱,加剧观点的泛滥,在“乱花渐欲迷人眼”之下,我们难免陷入“不识庐山真面目”的窘境。为此,笔者拟以问题作为抓手,在阅读现有论述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章的基础上,列出若干问题,期望通过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达到在概括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上的共识。
 
一、是从众多的还是单一的对象范畴提取凝练
 
在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有学者认为,应该确立“社会主义制度与建设”和“社会主义社会的人”两大范围,从中进行提取和凝练。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与建设”,由于它细分为经济制度与建设、政治制度与建设、文化制度与建设、社会制度与建设四个方面,因此,作为体现这四个方面的核心价值观相对应的就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人”,很显然其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早就明确提出来的“人的自由发展”。 这样的观点实际上主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从5个对象范畴中进行提取和凝练。有的学者提出,要把“为人民服务” 、“人民至上” 、“以人为本”列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部分。特别是“以人为本”,在很多学者看来是最为重要的,它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利益标准检验、衡量各项改革政策和改革措施,努力使广大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很显然,这主要是从“社会主义执政党”这个对象范畴考虑而提炼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有的学者提出,应从邓小平论述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入手,把其中包含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共同富裕”的理念作为社会主义“最重要的价值” 。
 
上述观点表明,国内很多学者在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时,涉及到众多的对象范畴,诸如“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政党”、“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的人”,并要求立足于此,从众多的对象范畴中去提取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是,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如果我们愿意的话,还可以继续加上很多的对象范畴,如有人着眼于“社会主义根本方向”提出的“科学发展” 、着眼于“社会主义伦理道德”提出的“诚信友爱” 、着眼于“社会主义道路途经”提出的“独立自主” 、着眼于“社会主义目标目的”提出的“中华复兴”、“世界大同” 等等,不一而足。对于以上这些众多的对象范畴,可以说每一个都重要,哪一个也不能少。那么这样一来其结果会怎样呢,显然,如果我们样样都要的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势必就会成为冗长的词汇表,怎么列也列不完的。
 
由上可见,从众多的对象范畴去提取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方法论上是不可取的,会引起很大的争议,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肯定是走入死胡同。因而,这就决定了只能从某个单一的对象范畴去提取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单一的对象范畴,应从众多的对象范畴中确定出一个最为重要的对象范畴,把它作为能够从本质上体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对象范畴。
 
需要强调的是,选择某个对象范畴去提取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不等于说其他的对象范畴不重要了,而是说可以把对其他对象范畴反映出来的重要内容加以概括论述,归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内,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得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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