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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和平:发掘阐扬“全面小康”的伦理学意蕴

来源:同济医学院关工委编辑录入:OY 2017/3/21 9:17:22 206

来源:《 人民日报 》( 2017年03月21日   07 版) 

  作为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标识性概念,“全面小康”不仅得到中国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动员力,而且在国际学术界、舆论场也产生了积极影响。这不仅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的国家战略,而且因为它深深植根于中华伦理文化,彰显了中华伦理文化的鲜明特色和突出优势。充分发掘和阐扬“全面小康”的伦理学意蕴,不但有利于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且有利于建构与时俱进的中华伦理文化。

  “小康”作为中国话语,从一开始就不只是关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概念,而是同时具有文明形态与文明发展阶段意义的理念。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中国传统“小康”理念的魅力在“康”,而其局限性是“小”。“全面小康”吸收了传统“小康”理念的合理内涵,又结合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克服了其局限性。

  “小康”一词最早见于《诗经》,后来被孔子描述为仅次于“大同”的理想社会模式。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礼义以为纪……是谓小康。”在孔子看来,“大同”与“小康”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倡导“天下为公”,而后者则表现为“天下为家”。“大同”因何而“大”?因“天下为公”而“大”。“小康”因何而“小”?因“天下为家”而“小”;“小康”因何而“康”?因“礼义以为纪”即确立伦理道德规范而“康”。在中国话语中,“康”既是指身体上无病,又是指生活上无忧,所谓“民亦劳止,汔可小康”。因此,“小康”既是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又是通向更高文明形态的道路。从“天下为家”的“小康”出发,可以渐次通向“天下为公”的“大同”之境。可见,全面把握传统“小康”概念,需要抓住三个关键词:一是“家”。家是“小康”的社会基础和逻辑起点;小康社会因“天下为家”及“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而显其文化境界之“小”。二是“康”。小康社会秉持“礼义以为纪”,因确立伦理道德规范而实现“康”。三是“大同”。小康社会以“小家”为发展动力,又以“礼义”而超越其“小”、实现其“康”,是由“家”之“小”通往“天下”之“大同”的康庄大道。

  作为现代话语的“小康”与作为传统话语的“小康”具有一脉相承的延续性。虽然在现代语境中,“小康”不以所谓“天下为家”为标志,但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的改革开放到当下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家”确实是当代中国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充分释放以“家”为单位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现代语境中的“小康”作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提出的发展目标,在所有制基础和价值取向上都凸显了一个“公”字,这与传统语境中的“小康”将通向“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具有相通性。然而需要明确,在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语境中,与“小康”对应的概念是“现代化”。“现代化”是“小康”的前景,当代中国发展的目标是由“小康”走向“现代化”。正是在现代化的语境中,现代的“小康”概念超越了传统的“小康”概念。进一步来看,现代意义上的“小康”,其制度基础是社会主义,其终极目标是共产主义,这与封建制度和小农经济时代的传统“小康”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作为现代意义上的“小康”概念的升级版,“全面小康”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制度建构、文明形态等诸多层面对传统“小康”概念进行了科学扬弃。

  (作者为东南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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