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来源:同济医学院关工委编辑录入:oy 2012/5/25 23:50:11 902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以来,中共上海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全市各级纪检组织在中央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上海反腐倡廉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运用“制度加科技”的理念和方式,服务和保障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具有上海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成,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满意度和信心度稳步上升。
(一)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服务和保障上海科学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中央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廉洁办世博”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在上海世博会筹办工作总体部署和组织推进中,把“廉洁办世博”要求融入到各个工作环节,建立健全覆盖广泛、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监督机构和工作体系,对工程建设、资金物资、演艺活动等重点项目和领域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监督检查,实现了场馆建设优质安全、资金物资使用规范、组织运行节俭高效、重大活动阳光透明,没有发现有影响的腐败案件,没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出色完成了“廉洁办世博”的各项任务,保障了世博会的成功、精彩、难忘。“廉洁办世博”工作取得的成果得到中央的充分肯定,其成功经验被推广运用到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重大活动和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中。
经济宏观调控、扩内需促增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保障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对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民生改善、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国资国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等重大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重要指标,国际航运枢纽、轨道交通、经济开发园区等重点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实施事前预防、同步监督、项目化跟踪,拓展和延伸监督范围,发展软环境进一步优化。
对口援建都江堰市工作的监督保障创造新经验。与前方指挥部和受援地区各方建立监督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资金筹集、拨付、使用等环节的重点检查和跟踪审计,实施网上封闭管理和流程控制,实现了质量、进度、安全、廉洁和节俭的统一,确保了对口援建任务的顺利完成,并将其成功经验运用到对口援疆工作的监督保障中,结合援疆工作实际,建立了监督保障工作新机制。
(二)强化教育、制度和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的作风转变和从政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升。
大力推进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制定《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学习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连续五年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市委领导带头为党员领导干部上“忠诚、敬业、道德、廉洁”系列党课。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宣传。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每年对新选任的局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写案例剖析读本等形式,加大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力度。
积极开展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开展多层面、多领域的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七进”活动。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创建了一批廉政文化品牌,评选命名了一批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和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集中整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全市局级领导干部购买商品房情况进行专项申报登记,对低价购房行为进行了纠正,制定《关于领导干部在买卖房产方面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开展公务员离职后从业行为专项清理工作,纠正违规从业行为。对本市公办高校领导干部兼职取酬、违规兼职等情况进行清理和整改。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
进一步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加强对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围绕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健全民主决策重大问题的程序和机制。制定本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办法和四个配套制度,市委巡视组由原有的4个增加到6个,对区县、委办局和市属国有企业等103家单位进行巡视,提出整改建议420条,巡视成果得到较好运用。加强对市管领导干部(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市委组织部对区县、乡镇执行换届纪律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由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市委常委分别带队进行抽查,督促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将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优良作风的养成。
(三)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扎实推进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2007年5月至2012年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检举控告73407件(次);立案4308件,其中,涉及局级干部53件、处级干部374件;结案422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39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68人,其中局级干部1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在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大对重特大事故事件的问责力度,对有关人员进行纪律处分,14名局级干部受到了责任追究。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把依纪依法办案要求贯穿到查办案件工作的各个环节,围绕规范办案流程,建立健全线索收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处理、处分决定执行和重大案件督办等制度,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办案工作体系和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加大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两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构和制度。完善与检察机关案件查处和预防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工作模式创新。深化与公安、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案件查处和预防工作的协作配合。协助配合中央纪委和兄弟省(区)市纪委来沪办案,积极构建长三角跨区域协作办案的长效机制。
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决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及时进行党内通报,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进分析、评估、预测、预警、预防一体化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
(四)大力推进“制度加科技”,防治腐败的综合效能不断提升。
按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中配置、资金在网络上监管”的总体思路,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强化制度执行为关键、运用现代科技为支撑,将有关制度演化为工作流程,固化到系统程序,确保权力运行“大小有界、公开透明、网上留痕、全程受控”。采取纪检监察机关主推、职能部门主抓的方式进行项目化推进,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工作,形成了具有上海特点的“制度加科技”防治腐败的做法。这项工作得到中央的肯定,作为反腐倡廉创新经验在全国推广。
促进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开展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加大行政收费清理力度,推进目录管理、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网上审批、数据共享、电子监察“六位一体”的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因公出国(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和应用,实现了申报审核、经费管理、全程监控的一体化、智能化。建立局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库,相关数据被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促进资源的市场配置。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通用产品网上采购。建立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实现了土地交易的统一计划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运作监管。建立居民住房状况和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对申请家庭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比对把关。
促进资金的网络监管。开发建设社保基金网等信息系统,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的监管。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全程信息化监管。在部分区县试点开发动拆迁信息公开查询等电子监管系统,对动拆迁资金实行动态监管。在全市各涉农区县建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平台和“一点通”支农惠农资金网络监管平台,确保涉农补贴资金安全运行。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纠风工作,解决了一批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统筹兼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抓住热点,破解难点,集中力量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
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筑市场管理不断加强。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控股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共发现问题单位770家,“小金库”975个,涉及金额2.8亿元,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专项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共减少201项。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区县公务用车改革,对违规用车行为进行纠正。开展乡镇财政性资金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乡镇财政性资金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土地规划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纠正擅自变更规划、改变用地性质等违规行为,推进规划土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党员干部拒收意识进一步增强,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不正之风得到初步遏制。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力度不断加大。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收费和服务行为,规范学校收费、物业服务等行为,继续纠正和查处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程监督。建立纠风在线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962114”政风行风监督热线电话和“风清上海”政务微博组成的纠风综合平台,共收集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1.3万余件,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健全纠风工作发现、处理、考评机制,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深化。
(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
坚持夯实反腐倡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把加强机关、国有企业、城市社区、农村、高校、“两新”组织等领域的反腐倡廉工作作为经常性任务来抓,督促基层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规投资入股、股权清退,以及产权转让后国有资产收回情况专项检查和企业国有土地专项清理。运用“制度加科技”加强国资国企内部风险防控,建立国资系统财务风险预警、企业土地管理、产权交易预警监测信息监管系统。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推动市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进入企业监事会,建立健全企业纪委牵头的反腐倡廉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
深入推进机关、城市社区、农村、高校和“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机关党员廉洁从政的教育和监督。加强社区(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社区党务、政务、居务公开载体,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积极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修订完善《上海市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制度,在32所高校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试点。制定并落实“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若干意见,“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有序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全市8万多个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发挥了党员的主体作用,扩大了党内基层民主,推进了基层党的建设。
(七)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以提高对党的事业忠诚度、岗位职责胜任度、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大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反腐倡廉,保障‘四个率先’”的主题,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集体和个人。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注重岗位锻炼,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机制,加大内部管理监督力度,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成立市预防腐败局,健全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完善派驻机构设置,深化统一管理。认真做好区县、乡镇纪委换届工作。加强区县纪检监察机关、乡镇纪检组织等基层组织建设。
五年来,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注重从实际出发,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市纪委委员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五年工作的成绩来之不易,离不开中央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大力支持,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离不开历届市纪委打下的坚实基础。对此,向所有关心、参与和支持上海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同志们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本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与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上海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多种社会矛盾交织,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一些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法纪意识淡薄,精神懈怠、庸懒散奢等作风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单位有章不循、管理不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方式方法、自身素质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效遏制腐败的机制和手段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等等。对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
回顾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体会是:
(一)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清障与助推相结合,促进和保障上海科学发展。紧紧围绕本市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重大战略目标,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发展形势,紧密结合市委中心任务,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科学发展观、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顺利推进,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良性互动、协调推进。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注重保护党员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做到围绕发展抓廉政、惩治腐败促发展。
(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针对上海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把握群众的不同需求,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群众意见征求和反馈机制,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新情况,把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采取切实措施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每年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不断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突出“三个更加注重”,着力构建具有上海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制定并全面落实本市“实施办法”,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综合效应。既着力整治一个阶段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又注重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抓住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健全制度为重点,运用项目化方式有序推进,采取专项监督检查方式督促落实,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积极构建具有上海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四)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推广运用“制度加科技”的理念和方式,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结合城市特征,深入研究上海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信息化程度高、信息人才集聚的优势,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运用,把“制度加科技”的理念和方式运用到反腐倡廉制度设计中去,防止制度变形,努力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有效性,增强制度执行力,建立健全“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五)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整体合力。强化各级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增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目标、有分工、有检查、有考核、有追究,确保各项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扩大群众有序参与。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形成全党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三、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未来五年是上海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五年,是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攻坚阶段,也是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高度警惕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上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坚持运用“制度加科技”理念和方式,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整体推动上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实现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要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广“廉洁办世博”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监督保障长效机制,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廉洁发展。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和市委的权威。
切实保障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和上海“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市委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及时跟进、主动服务,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对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文化改革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对口援疆工作的监督保障,促进援建资金安全高效、援建项目顺利实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
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保持和维护党的纯洁性,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做到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
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的纯洁性的具体体现。要针对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新情况加强作风建设,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职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树立新班子的新形象。坚持加强作风养成与加强作风整顿相结合,大力弘扬先进典型的浩然正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新风正气,勤政廉政,以优良的党风政风践行根本宗旨,认真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推进行政经费使用管理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推进“三公”经费公开,遏制奢侈享乐、铺张浪费之风,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认真治理庸懒散奢问题,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纠正力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相关程序和操作规程,形成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教育是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精神信仰和纪律观念的重要基础。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党的纪律教育,大力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监督是防止党员干部腐化变质、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有力保证。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健全和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规范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管领导干部(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加强巡视成果运用,提高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巡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等各类公开。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细化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三)坚持运用“制度加科技”的理念和方式,加强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必须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整体加以推进和落实。要全面完成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各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将坚决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分类指导和细化落实,注重运用“制度加科技”理念和方式,注重整体推进和形成特色,建立健全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机融入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廉洁生态。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办案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和案件移送、信息交流、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等办案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增强办案工作合力。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正确使用办案工作措施,严格办案工作程序。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规范办案工作流程管理,推进办案工作系统化、信息化、便捷化。加强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和新型腐败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加大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高防治腐败的综合效能。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制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置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制度加科技”防治腐败工作,巩固和完善土地交易、社保基金、工程建设、住房保障、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监管信息平台,积极构建全市预防腐败信息系统。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拓宽“制度加科技”的应用领域,加强对制度的廉洁性评估,推进重点领域的专业预防工作,结合系统、行业、领域特点,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配合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国有企业监管体制、金融体制等各项改革,深化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进一步减少和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因素。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逐步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覆盖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开展专项治理是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手段,是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途径。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坚决遏制一些领域的消极腐败行为,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深化工程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解决在征地、房屋征收、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完善政风行风热线、纠风在线网、“风清上海”政务微博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
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建立有效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严格约束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获取不正当利益行为。认真执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问题。巩固和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买卖房产方面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离)休后从业有关规定。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突出问题的治理。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化国资国企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努力构建全面覆盖国资监管重点领域和生产经营管理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体系。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城市社区、高校、“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查找并整改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五)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能力和水平。
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上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组织建设。以提升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为重点,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切实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健全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工作机制,强化纪委委员的履职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派驻(派出)机构的统一管理,不断加强区县、乡镇街道、国有企业、高校、“两新”组织等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提高对党的事业忠诚度、岗位职责胜任度、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按照提高专业化水平的要求,强化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的合理流动,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大力培养使用,积极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为上海发展描绘了宏伟的蓝图,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凝聚党心民心,为全面实现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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