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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示 拟同意设置14所高校

来源:2026年01月13日10:36:27 教育部网站编辑录入:O Y 2026/1/13 13:35:39 447

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等14所学校,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1月16日。期间,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我们反映。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442

       电子邮箱:ghsszc@moe.edu.cn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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