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春秋-往事悠悠

早期共产党人的自我革命精神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 2021年12月21日08:28 编辑录入:OY 2021/12/21 11:04:08 225

作者:曹  英

1920年5月8日,新民学会会员合影,第三排左二为毛泽东。

      五四时期的进步青年团体具有鲜明的自省、自戒、自讼的自我批评精神和坦诚相见、出以公心、与人为善的批评精神。其中,以毛泽东、周恩来、恽代英为代表的早期共产党人,正是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强大思想武器,致力于团队合作、共同提高,迅速成长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早期共产党人的自我革命精神,至今仍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新民学会:互相视过、劝善规过、相互砥砺、共同提高

      新民学会是1918年由毛泽东、蔡和森等人发起成立,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学生为主要成员的进步社团。学会秉持道德改良主义教化民智、祛除破败、改造社会的意旨,以“革新学术,砥砺品行,改良人心风俗”为宗旨,倡导改造品性、学问进步、求友互助的学习和生活方式。会员之间则倡导自省、他评、相互建言、坦诚相见的君子之风。

      毛泽东作为新民学会的灵魂人物,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表率。他在致信会友彭璜时,直言不讳地指出彭有10个缺点:“一、言语欠爽快,态度欠明决,谦恭过多而真面过少。二、感情及意气用事而理智无权。三、时起猜疑,又不愿明释。四、观察批判,一以主观的而少客观的。五、略有不服善之处。六、略有虚荣心。七、略有骄气。八、少自省,明于责人而暗于责己。九、少条理而多大言。十、自视过高,看事过易。”

      毛泽东在信中自我批评说,“除一、三两条及第五条弟自信所犯不多外,其余弟一概都有”,尤其深刻反省自己“有心救世,而于自己修治未到,根本未立”,强调自己最大的缺点是“意弱”。在检讨自己的不足后,毛泽东也谦虚地指出,自己的长处是公道正直、真诚理性。他直言自己对人对事坦诚相见,原则立场不可相让,涉及个人利益则不会睚眦必报、寸土必争。

      新民学会会员间的互相视过、劝善规过、相互砥砺、共同提高的道德进修路线,保证了组织的进步进化,也使成员大大提升了个人克己修身、奋斗向上的能力与素质。后来,大部分会员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成为早期共产党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觉悟社:批评自己,批评别人,受人批评

      周恩来主持的觉悟社于1919年成立,是天津地区的进步学生团体。觉悟社以“批评自己,批评别人,受人批评”为自觉的公式,本着“反省、实行、持久、奋斗、活泼、愉快、牺牲、创造、批评、互助”的精神,求适应于“人”的生活,即“自觉”“自决”,“革心”“革新”。具体的学习改造方法为:共同研究,发表一切主张,公开地对社会一切生活发表意见,相互批评;请名流演讲,学习新思潮。该团体表示,对社外“严重的审查、深刻的批评,我们是非常欢迎的”。

      实行相互批评是觉悟社加强组织建设的重要特色。大家畅所欲言,毫不客气地指出缺点,并进行总结提高。觉悟社成立三个半月时,大家评论说,团体存在一些缺点:缺乏充足的学识;社员相互间尚不能十分了解,讨论问题时难以取得好结果;“社员工具不锐利,宣传的力量太薄弱”;文化宣传活动多属空谈,实行者太少。这种严苛的互相批评受到社员们欢迎,“那一天的互相批评结果是非常之好,颇能引起各人的兴味同奋斗”。

      在一次例会中,社员总结出团体存在的问题是“缺乏活泼的气象”。经过讨论,觉悟社决定在1920年后改进学习和修行方法,即“读书;互相研究学理;问题的讨论;常作文字上的出产品;实行批评”。关于批评,特别强调“批评自己,批评别人,受人批评”的公式,这是按周恩来意见纳入的。

      对于觉悟社的修行方法,社员刘清扬后来回忆说:“对于觉悟社的每个成员来说,都必须自觉地要求进步与学习,自动地过有规律的生活,还要有团结互助、英勇不屈的奋斗精神。

      觉悟社很快就得到了社会认可。1919年11月25日,北京《晨报》报道称:“由纯粹的分子来结合而具有特别色彩的,确是微乎其微了,记者敢对诸君说,天津只有一个这种的团体,可以说是天津的小明星……这个团体就是‘觉悟社’,该社产生了三个月,会员是天津学界中最优秀、纯洁、奋斗、觉悟的青年结合的小团体。”在周恩来的影响下,觉悟社的主要成员后来发展成为中共早期党员。

      互助社:“戒约八则”

      恽代英是五四运动前后长江中游地区最有影响的青年领袖之一,他创办的互助社是五四运动前武汉地区最早出现的影响较大的进步社团。在互助社的帮助和影响下,健学会、日新社、辅仁社等同类性质的社团纷纷成立。

      互助社成立伊始,恽代英就提出“戒约八则”,即“(一)不谈人过失。(二)不失信。(三)不恶待人。(四)不作无益事。(五)不浪费。(六)不轻狂。(七)不染恶嗜好。(八)不骄矜”。这些戒约还根据生活实际随时补益,如“对人不得加以鄙俗称呼;不可不用正当方法助人或求助于人;对于国事不可旁观亦不可徒存悲观等”。互助社对自修生活规定十分严格,如“约法”规定,凡在社内居住的,必须尊重公共安宁及幸福,必须按时“作课”及服务;在此时间内,任何人不得发生喧扰,乱人注意。

      恽代英具有自律、自省、自讼精神,他自述其受到大家拥护的原因是个人的道德感召。恽代英过着极为苦行的日子,以记日记的形式不断反省自己,努力做到自警自勉,以提升自己的品德修养。在日记中,事无巨细均有记录,尤以反省自己的缺点、不足居多。

      恽代英不仅主动自我批评,还对社友严格要求,进行督察,提出批评。1918年6月19日,他对诸位社友进行点评:“景陶,思想颇密,亦勇猛。但学者气似稍重,于牺牲自己意见事,未免看得太重。”“伯言,非能贫者。与善人处固可为善,与俗人处或小有补救则能之,欲其牺牲自己以成就他人,尚未至此境也。且或多半不免从政。”“复初,甚卓绝,在小地位总有成就,惜定力多,动力少,独力改革稍大事业恐非所能望也。”

      恽代英具有刻苦自励、恭谨笃行、严于律己、敢于批评、团队合作的优秀品格和勇于自我批评、自我革命、自我完善、自我净化的优良作风,不仅使自己得到了事业进步、人格完善和道德完满的理想结局,也使得互助社等团体成员养成了公而忘私的献身精神、坚韧不拔的人格品质,这与共产党人的精神品质是一致的。这也正是他们中绝大多数人后来成为共产党高级干部的主要原因。

      (摘编自《北京党史》2021年第5期 曹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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