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醒沉睡的科技成果(改革敢啃硬骨头)
来源:同济医学院关工委编辑录入:OY 2016/9/11 8:56:58 339
本报北京9月10日电 (记者喻思娈、吴月辉)近日,上海海事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安博文教授“火”了一把:他拿到了上海安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在校教师身份开公司、当老板,加快其专利技术“光纤传感检测应用”产业化。在合作成立的公司中,上海海事大学占股30%,并将这些股权的75%奖励给安博文团队。
安博文教授当老板创新创业,仅是我国深化改革、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不畅、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老大难问题,国家修改法律、出台新政策,地方政府和高校科研院所配套推进、积极探索,科技成果“养在深闺”“锁进柜子”的局面快速改变,沉睡的科技成果纷纷苏醒。
下放科技成果处置权,提高科研人员转化收益比例。去年以来,国家打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组合拳”:去年9月全国人大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5月科技部发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法律护航、政策细化、方案落实,下放科技成果处置权、大幅提高科研人员的收益比例……一项项改革力度大、含金量高的新规正逐步落实。
调整考核指挥棒,消除科研人员从事成果转化的后顾之忧。广东省人社厅和科技厅联合出台改革措施规定,只要研究开发高新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即使没有论文,也能申报正高职称;中科院大连化物所明确,所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人事关系可以保留3年,科研团队可以全身心投入创业。这些新规消除了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他们可以名正言顺、放心大胆地从事科技成果转化。
完善创业生态,给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支持。针对创新创业生态链条中缺失的环节,政府部门、科研单位和社会化机构做出了许多有益探索。科技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将陆续发布科技成果包,建立基于“互联网+”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培育一批市场紧缺的技术经纪人等专业人才队伍。与此同时,许多地方推出科技金融服务、建立转化孵化平台等新举措,加快完善高效协调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相关报道见第四版)
近年来,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和“最后一公里”的逐步打通,全国上下、大江南北涌现出科技成果转化的新热潮。
下放科技成果处置权,强化对“人”的激励
近日,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安博文成为上海安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这是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后,上海高校第一个无形资产出资入股成功转化的案例。
此前,安博文团队在光纤传感上有一系列新技术,由于大学教师办企业有许多限制,安博文心动却难以行动。随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和上海科创22条及配套细则发布,安博文毅然创办企业、力推成果产业化。
去年以来,国家打出“组合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从去年10月份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到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再到今年5月发布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作为整体考虑和系统性部署,从修订法律条款到制定配套细则,再到部署具体任务,形成了科技成果转化的“三部曲”。
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大幅提高科研人员的奖励比例。对科研人员奖励和报酬的最低标准,由现行法律不低于转化收益的20%提高至50%。“规定说到了点子上。”北京理工大学资产公司党委书记戴斌感触颇深,“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没有积极性不行。”
几年前,北京理工大学就在中关村股权激励等政策指引下,探索对科研人员股权激励机制。2011年,北京理工大学将作价600万元的发明专利投资到理工雷科公司。6位核心科技人员获得180万元的股权激励,占技术股的30%。成立仅4年,该公司就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5亿多元,并开发了北斗卫星导航基带芯片、终端机等7项新产品。
在大连,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不仅将成果转化收益中对研究人员的奖励比例从原来的30%提高到50%,还要求科研团队在新设企业中的现金出资不低于100万元,以让科研团队获取更多股权。在新政策的激励下,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科技人员创业热情被大大激发,2015年新成立了大连科铎公司、苏州科铎公司等企业,全年新设产业化项目共计12个,计划注册资本合计近14亿元。
对科研人员股权激励,离不开科技成果处置权和经营权的改革。此前,科研机构没有自主处置权,转移科技成果需要层层审批或备案;转化的收入须上缴,科研人员积极性大受影响。如今,科研单位对科技成果有了自主权,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的收益全部留归本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积极性大大提升。
科研人员从事成果转化少了后顾之忧
发论文、拿项目是科研人员晋升职称的主要指标。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一些科研人员为此顾虑重重。而今,这种情况正逐渐改变。去年9月,广东省人社厅和科技厅联合出台的改革措施规定,只要研究开发高新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即使没有论文,也能申报正高职称。
科研机构也在探索多层次的分类评价体系。在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考核人才不再以学历、论文、报奖等为主,而更看重科技创新成果的影响与价值。
一项重大科技成果产出,有时候靠数十年的积累,这就需要为科研人员提供宽松的科研环境。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包信和与潘秀莲团队正是这一理念的受益者。今年3月,包信和与潘秀莲团队在美国《科学》杂志发表了一项成果,该研究从原理上开创了一条低耗水进行煤转化的新途径,有望颠覆百年来煤化工沿袭的传统路线。从事该研究9年多,该团队没有公开发表过一篇相关论文,却得到了研究所的无条件支持。
为让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兼职的科研人员吃下定心丸,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可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开展成果转化。这一规定已落地生根,在中科院大连化物所,派出人员的人事关系可保留3年。
给成果转化提供更多第三方支持
科技成果转化是个系统工程。一项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通常需要经过中试、工业化示范和规模应用等诸多环节。此外,还涉及专利评估、知识产权申请、法律保护、融资、销售等诸多方面。这往往不是一个科研人员或团队能够全部完成的。
针对生态链条中缺失的环节,近年来政府、科研单位和社会化机构均做出了许多有益探索。
科技与金融创新融合——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发起了“西科天使基金”,在项目发展初期就介入孵化过程。一期基金共募集1.3亿元,投资54个项目,带动社会投资超过5亿元。二期基金计划规模5000万元,已投资项目10余个。广东省设立了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50亿元、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资金25.5亿元。
科技与服务平台融合——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创建了“中科创星孵化器”,建立科技创业孵化器全生态体系,为孵化企业提供财务、法务等各类接地气的贴身服务。
科技部表示,日后将发布一批科技成果包,建立基于“互联网+”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培育一批市场紧缺的技术经纪人等专业人才队伍。
对接供需双方、企业和科研机构,核心是如何评估科技成果的价值。针对这一难题,一批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正在兴起。不久前,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首都科技服务业协会、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等,联合发布了《科技成果转化成熟度评价规范》,将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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